今天是:

临安区总工会五大举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7日
  为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临安区总工会立足工会维权帮扶职能,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五大举措”,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已初步建立了三级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会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横向区总工会与信访、人社、司法、法院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纵向在区、镇(街)、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建立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形成了劳动争议问题的调查、干预、调处、化解全过程合力。
  一是建强调处队伍,开展法律培训。持续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和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力度,每年和人社部门联合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近三年,又将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结合起来一起培训,培训工会超过1200余人。通过培训他们的业务能力素质,为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工作提供保障。同时,我们也大力开展对企业职工的普法宣讲。利用微信公众号和送法下基层,对劳动法律法规进行多种形式的宣讲,提高职工的尊法、守法意识,引导职工依法、理性、按程序维权。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二是健全基层组织,夯实工作基础。以企业为主体,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处机构,建会规上企业全部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临安区“百家示范企业工会”创建活动,把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作为基层工会组织健全的必要条件,推进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层矛盾治理机制,将矛盾化解在企业围墙内,力争劳动纠纷不出镇(街)、不出园区、不出企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三是参与劳动调处,积极化解纠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区总工会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派出庭,每年工会兼职仲裁员独立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案件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的10%以上,近三年工会独任审理劳动争议安监130余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工作压力。同时工会兼职仲裁员还积极参与其他案件的处理,工会兼职仲裁员在处理劳动人事仲裁案件时,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近三年,80%的仲裁案件是通过调解结案的。
  四是推进工资协商,保障职工权益。工资报酬权是职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区总工会以工资集体商工作抓手,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10年来,在八大传统行业形成了行业工会、行业职代会、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三位一体”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在清凉峰镇和天目山镇两个产业特色镇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全区范围内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形成了“8+2+X”的工资集体协商推进格局,实现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有效覆盖。在推动集体协商拓面的同时,注重协商工作成效,不断丰富协商内容,将职工带薪丧假、技术工人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为女职工缴纳特殊疾病保险等内容写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更全面的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五是建设志愿队伍,充实专业力量。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认为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较热心于工会法律服务工作,更能够发挥作用。区总工会积极利用法律服务所的专业力量,并和浙江农林大学合作,组建工会法律志愿服务队,设立包括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在内的三个职工法律服务联系点,落实专人,向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困难职工、讨薪职工和工会干部免费提供代写法律文书、参与仲裁和诉讼服务,区总工会每年用于法律服务的费用都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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