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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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年06月23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面推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
杭政〔2006〕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更好地破解“住房难”问题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三项基本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通过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筹资机制和住房融资的优惠政策渠道保证职工住房消费的资金积累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的一项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其涉及范围广、保障措施合理、消费引导科学等优势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我市自1993年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全市已有54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39亿元提取、使用48亿元发放购房贷款87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十多年来在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现住房保障模式从“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历史性转变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尚未达到《条例》规定的要求其作用也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加快破解我市“住房难”、全面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高度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现人民群众居住小康为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引领“和谐创业”、构建“和谐杭州”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补充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办法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基础的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在我市企业中基本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06年的目标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增建制职工人数比上年增长10%以上。
三、加快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鉴于目前我市还有相当数量的企业职工没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各级政府要把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当前本地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覆盖面。各地要成立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从2006年起市政府将把各地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努力督促全市各类企业按照《条例》规定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认真开展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研究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办法并采用多种归集管理方式方便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有承受能力的企业要求其严格按规定缴存比例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有一定困难的企业允许其按不低于5%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因亏损等原因导致特别困难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缓缴手续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市地税局研究制订企业住房公积金通过地税部门统一征收的有关方案。
四、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创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充分运用政策性利率杠杆和其他各种优势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适时推出住房公积金贴息政策加快形成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主导、以支持职工自住住房消费为目的的政策性住房融资体系。要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并在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合理增值。要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机构管理强化人员培训规范制度建设增强科技保障扩大服务网点形成为民、利民、便民和规范高效的服务运作体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要依法履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职责切实把好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的审核关并监督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及其管理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加强依法管理认真督促企业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管理加强资金安全控制。要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和年度公报制度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管理机构的公信力。
六、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涉及面广、责任重、难度大。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着力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运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报道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和进展情况。要通过宣传取得广大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确保形成合力、稳步推进。
七、加快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方立法工作
在全面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紧密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按照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地方立法的有关工作以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全面推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供保障。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杭政函〔2006〕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5〕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杭州市区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由620元调整为670元。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劳社薪〔2004〕40号)精神调整后的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含下列项目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5.4元调整为5.7元。
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报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12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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