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工会不断升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激发劳动热情 谱写和谐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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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4日
2015年8月14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为先进颁奖。
新杭州人文化家园宣传和谐劳动关系。
爱心企业举办关爱老人活动,利用新能源出租车低碳出行。
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
近日,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2016年度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测评结果。杭州以87.94分再次荣膺第一,实现了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的“七连冠”。
2010年8月,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同志就浙江传化集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重要批示。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意见》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在今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更是明确要求“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近年来,杭州市总工会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积极拓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领域,推动形成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村(社区)和企业“五级联创”的工作格局,初步构建了党政主导、企业主体、工会力推、社会协同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杭州模式”。
通过牢牢坚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条主线,杭州市总工会把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作为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贯穿于工会各项工作之中,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有效创新活动载体,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让广大职工工作更有劲、生活更幸福,让广大企业竞争更有力、发展更健康。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双爱”活动深入
关键数字
21629份 截至去年底杭州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310万余人 截至去年底杭州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
2005年11月,杭州正式颁发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地方政府规章——《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14年5月1日,杭州颁布实施《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条例》不仅激活了我市工会在“法治杭州”建设进程中的新动力,也确保了杭州在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进程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
从2011年起,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启动了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明确每年的第一季度为全市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时间,并每两年举办一届工资集体协商成果展示活动,交流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新成果、新做法。从2011年开始,市总工会每年对职工方协商代表进行一次普遍轮训,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给劳动者、企业带来了双赢局面。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市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1629份,涵盖企业77596家,覆盖职工310万余人。2014年,市总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先进集体”。
此外,杭州市总工会按照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积极参与“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双爱”活动,引导企业与职工签订《共同约定书》。共同约定书既明确了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对企业的要求,也对职工提出了敬业爱岗、遵纪守法、提升素质等要求。从内容来看,既包括了工资集体协商,也有职工成长、困难帮扶等方面的内容。随着我市“双爱”活动的进一步推动,更多的象传化集团、娃哈哈、福斯特这样的企业涌现出来,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职工与企业也逐渐成为事业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和谐劳动关系也得到了更好的发展。
提供法律援助帮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关键数字
1865个 杭州基层维权服务点(室)
7056万元 截至今年7月,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挽回经济损失
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是工会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工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有效载体。目前我市在1个市本级、15个区县(市)职工服务中心均设立了职工法律援助窗口,共建立了177个乡镇(街道)维权服务站、1865个基层维权服务点(室),对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职工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一站式维权帮扶服务,形成了横向跨地区、纵向到基层的全覆盖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网络和服务团队。市总工会还与大专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建立了工会法律援助站、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和工会劳动法律宣讲团,并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杭州市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保障制度。
截至2017年7月底,杭州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073件,挽回经济损失7056万元,胜诉率达95.09%;开展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活动近1000场,接待法律咨询70万余人次;举办劳动法律免费宣讲600余场,面授职工3万余名。2016年,杭州市工会法律援助站被评为全市“十佳法律援助站”。杭州市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连续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杭州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并被授予“20年最美杭州市志愿集体”“浙江省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全国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和“G20杭州峰会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关键数字
6.8万家企业 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220家规模以上企业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评估达到A级标准
今年8月,在第四届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评选结果发布会上,杭州市总工会参评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估促劳动和谐”项目获得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优秀奖。
习近平同志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时曾提出,“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应该当好‘企业公民’,饮水思源,回报社会,这是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杭州市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五年经验的基础上,以和谐劳动关系为核心规范企业用工责任,以和谐劳动关系的上下游、内外部关系为内容规范企业的市场责任、环境责任、公益责任,形成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规范》地方标准,通过定期组织的申报、培训、评估、验证、表彰,引导企业持续开展标准化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近年来,我市相继制订出台了《关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的意见》《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促进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组织领导、评估表彰、激励约束等工作机制也逐渐健全。在这些政策的有效引导下,社会责任建设A级企业的负责人优先推荐评选劳动模范,企业享受出入境检验检疫绿色通道、直通放行和海关通关便利措施,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时予以优先采购等等,充分调动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性。
盈利高、纳税多,不是判断企业成功的唯一标准,赢得社会尊重、关爱员工、诚实守信、绿色环保、爱心回馈社会等都应是现代企业的标签。杭州市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目的,就是在引导广大企业在追求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与企业行为有密切关系的利益相关方责任.通过引导企业“内讲和谐、外讲责任”,打造诚信、绿色、活力、和谐、爱心企业。
为使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成为更多企业的共识,杭州工会推行分类指导、梯级创建的模式,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制定参与企业、达标企业、先进企业、社会责任企业4个层次的创建标准,实行阶梯式、螺旋式创建,引导企业从易到难、循序渐进,广泛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在实现途径上,杭州工会采用点面结合、区域联创的方式,在村(社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开展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以区域性创建带动企业创建,把创建活动延伸覆盖到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有效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
在创建方式上,杭州工会定期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评选表彰和复验复审,每年对区、县(市)劳动关系和谐程度进行测评,向社会公布各地劳动关系和谐指数,促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格局。
目前,全市有6.8万家企业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实现企业职工互利共赢”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其中共有5181家规模以上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申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评估,其中有3378家企业达到C级以上标准,1127家企业达到B级标准,220家企业达到A级标准。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于2015年被评为“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组织”。
在杭州工会的积极推动下,我市涌现出了传化集团、杭汽轮等一批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形成“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的景象。“企业财富来源于社会,只有为社会尽责,才能立足于社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良好的责任形象,也获得了社会的认同。
(王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