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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起,乘坐杭州市区巡游出租车将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1日
  根据《关于完善杭州市区巡游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19〕457号),以6.58元/升为油运价格联动基点,调整联动幅度设定为0.95元/升;当油价上升或下降到油运价格联动调整的启动点,并持续30天(含)以上,启动油运价格联动机制。
  近期,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浙江省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从1月16日24时调整为每升7.74元,已超过油运价格联动调整的启动点7.53元/升并持续30天(含)以上。自2月21日0时起,市区巡游出租车(电动车除外)收取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也就是说,乘客每次打车需要多支付1元钱。
  目前,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巡游出租车已实现与主城区同城一体化,打通区域,统一管理,同城同价。杭州市区巡游出租车(电动车除外)执行此次启动杭州市区巡游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由于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是基于疏导成品油价格变动对巡游出租车行业的影响,电动巡游出租车不受此影响,因此电动巡游出租车不执行油运价格联动机制。
  当油价回落到油运价格联动调整的启动点,并持续30天以上,将根据《关于完善杭州市区巡游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19〕457号)发文取消燃油附加费。
  此次启动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后,乘客打车后司机需提供一张1元面值的燃油附加费发票。燃油附加费实施后,如出现以下情况,消费者可咨询并维护自身权益:一是燃油附加费实施后,经营者未明码标价、未按规定收费或者纯电动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监督电话:12345。二是经营者未提供发票的,可向税务部门反映,监督电话:12366。
(来源: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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