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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杭州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0日
各区县(市)总工会、经信局、科技局、科协,各产业工会:
  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今年,紧紧围绕我市“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发展目标,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结合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的创新潜能,培育和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我市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城市范例作出积极贡献。经市总工会与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协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条件
  2019年以来,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技术发明、材料发明、技术创新、操作创新、设备改进、工艺改进等方面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创新成果。要特别注重主要完成人是一线技术工人的创新成果或者由一线技术工人参与的团队创新成果的推荐。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职工技术创新成果:
  (一)创新发明具有新颖性、实用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在全市或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二)创新技术、设计或改进工艺、设备,实施推广后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或在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创新操作法,使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
  (四)创新成果在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安全生产、数字经济(城市大脑建设)、社会治理、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明显社会和经济效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申报:
  (一)已获得杭州职工十大创新成果以及市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
  (二)创新成果有权属争议,且申报时尚未解决的;
  (三)创新成果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
  (四)创新成果完成人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论的;
  (五)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人员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不参加评选。
  二、选树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
  区县(市)、产业,基层工会全面发动、广泛宣传,通过基层自荐、工会推荐、组织评审、媒体公示,每个区县(市)、产业工会请于2021年8月底前推荐3-5项优秀创新成果,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二)审核评审阶段
  在各区县(市)、产业工会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市总工会将组织专家组对创新成果进行评审,选树结果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
  (三)成果激励阶段
  市总工会将选树特等奖2项,每项给予研发补助10万元;一等奖10项,每项给予研发补助5万元;二等奖20项,每项给予研发补助3万元;三等奖50项,每项给予研发补助1万元。研发补助经费打入基层工会账户,重点用于优秀创新成果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等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
  各级工会要按通知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选树活动进行认真研究,各区县(市)经信、科技、科协等部门要积极参与,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声势,有效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积极发动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到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选树活动中来。要围绕中心,突出主题,加大宣传,形成上下联动,整体互动的宣传效应,进一步增强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选树活动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弘扬工人阶级在创业创新中的主人翁精神。
  (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选树工作由各区县(市)、产业工会牵头,做好优秀创新成果的推荐上报工作。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推选出本地区本系统有突出影响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把推荐的视角扩展到最大范围,有条件的区县(市)、产业工会可以参照市总工会的方式,在本地区(系统)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的选树活动。
  各区县(市)、产业工会请于8月31日前择优申报3-5项职工创新成果至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联系人:朱艳萍,电话/传真:87161074,邮箱:87254333@qq.com。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复印件、创新成果主创人或团队工作照片(电子版)。
       

杭州市总工会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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