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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文化宫成了新地标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来源:工人日报

  截至目前,陕西省工人文化宫数量从2015年的88家发展到105家,工人文化宫的数量、质量、发挥作用情况明显提高。其中,地级和计划单列市的工人文化宫中,3个已投入使用,7个封顶,剩余两市正积极推进。记者从陕西省总工会获悉,陕西各级工人文化宫建设自启动以来,工作力度不减,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陕西原有的11个市级、77个县级文化宫中,绝大多数建于上世纪50~80年代间,时过境迁,因建筑老旧、年久失修等原因,能够为职工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活动的不足三分之一。

  对此,陕西省总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把全面推进工人文化宫阵地建设作为深化工会改革的重要举措,抓住机遇,通过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推动政府把工人文化宫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计划。陕西省委印发的《陕西省总工会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十三五”末实现全省地方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服务阵地全覆盖的规划。

  按照“分类推进”的思路,陕西省总决策:重点扶持职工相对集中的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工人文化宫建设,县(区)文化宫以提升改造为主,以市级工人文化宫和示范县(区)工人文化宫建设辐射带动全省工人文化宫建设。

启动建设后,陕西省总坚持“清、建、管”相结合,一手抓清理、一手抓整改、同步抓建设,推动全省地方工人文化宫建设驶入快车道:

  ——明确投资主体。针对建设资金“瓶颈”,陕西省总提出“齐抓共建”,建立了“地方财政为主、上级工会支持、本级工会专项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先后20多次召开协调会、现场会、推进会、通报会,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研究解决工人文化宫建设中的问题。2016年,陕西省总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文化厅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地方工人文化宫阵地建设的通知》,由省发改委、财政厅、省总工会联合出资2亿元,分3年对各市和县(区)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进行奖励补助,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目前全省各级工会已累计投入工人文化宫建设专项经费3.8亿元,拉动全省各级政府投入19.2亿元,新建和改造项目达75个。

  ——发挥示范引领效应。针对县(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发展的短板,2018年陕西省总又专门出台《全省示范县(区)工人文化宫建设方案》。省总每年列支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县(区)恢复和建设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对于达到示范标准的县(区)工人文化宫补助300万~500万元。有计划、分阶段重点推进20个省级示范县(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带动全省县(区)文化宫建设。

  ——深化清理整改。为确保清理整改收回后的工人文化宫有出路、有作用、有功能,经过对全省107个县(区)的现场调研,陕西省总提出了“出租收回、以建促改、规范管理”“三同步”清理整改思路。按照这个思路,目前全省共完成整改“三无”(无场地、无人员、无活动)类型工人文化宫8家、整改出租类型工人文化宫36家。收回对外出租房屋面积58325平方米,置换重建面积41050平方米,隔离面积12110平方米。此举有效纠正了全省工人文化宫出租、闲置、被占用的现象,使全省能发挥功能、为职工提供服务的工人文化宫数量达到了81.2%。

  在加紧建设的同时,陕西省总坚持文化宫的公益性导向,对建设用地、建筑面积、功能布局、标识使用、服务职工等作出具体规定;不搞“一刀切”,对经济欠发达、职工人数少、当地已有文化阵地设施能满足职工需求的县(区),采用资源“共享”模式落实“剧场”等大型设施需求,由当地政府以会议纪要等形式明确工会具有永久免费使用权。

  陕西省总还通过奖补机制等推动工人文化宫纳入财政投入项目、机构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目前,全省工人文化宫有三分之二已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序列,新建的县(区)工人文化宫基本都解决了机构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

  目前,以榆林市、铜川市工人文化宫为代表的一批具有时代特点、地方风格、工会特色的工人文化宫建筑群已拔地而起,成为各地职工新的“文化乐园”和网民打卡的重要地标。


编辑:邹毅   浏览次数: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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