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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总制定复工复产企业工会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0日 来源:中工网

    3月9日,江苏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了《江苏省复工复产企业工会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更好地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指导企业工会进一步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与企业共克时艰、携手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据了解,该《指南》从加强思想宣传教育、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协助制定复工方案、缓解岗位需求矛盾、提供返岗交通便利、推动解决“安居”问题、创建职工“放心食堂”、做好健康监测管理、做好职工心理疏导、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灵活履行民主程序、做好法律维权服务、实施劳动技能竞赛、开展劳动保护工作、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加强女职工特殊保护、设立防控专项资金、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十九个方面具体作出规范指导。

  《指南》指出,缓解岗位需求矛盾。要协助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支持企业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实行弹性工作制。对外地务工人员,做好区域衔接,采取协助购买车票、补贴费用、包车等方式,集中接送他们平安顺利返岗。督促企业食堂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把好食材溯源关、把好清洗消毒关、把好用餐防范关。积极协助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为返岗职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每日按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加强上岗防护保障,督促企业为返岗职工配备防护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用品。开展心理援助服务,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有条件的企业可邀请有一定经验的心理医生,疏导职工的心理压力。

  《指南》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可延期召开职代会。确有事项须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可采用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形式召开。对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可提请上级工会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工会可从工会经费中设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其不能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用于购买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物品物资。慰问金和物资实行实名制发放。


编辑:邹毅   浏览次数: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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