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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总工会2017年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7日

目标

名称

考核内容及指标

完成情况

完成进度

工资集体协商

全市单独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6%,单独建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达到1.9万家,培育工资集体协商典型 20个。

一是抓培训、提升协商能力。6月7日至9日,举办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业务培训,全市各级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者,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企业工会主席和职工方协商代表等100余名参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浙江省集体协商指导员证》。二是抓要约、规范协商程序。以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工资支付方式、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奖金和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等作为主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各基层工会积极主动向企业要约,取得了较好效果。2017年,全市单独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数19790家,建制率97.09%。三是抓“典型”、不断推出新样板。对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餐饮行业等21个行业(企业)进行跟踪指导,在年底审核验收后确定为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典型,为基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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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

健全完善“春风行动”送温暖、送清凉、春风助学、春风助医、反哺救助、应急救助、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慰问、关爱失独家庭、见义勇为困难家庭救助、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家庭慰问、“两癌”贫困妇女援助等12项救助项目,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救助率达100%。

1、春节前夕,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工作,向14015户市区低保、困难家庭等发放春节一次性救助和年货补贴4170.55万元;免费为7317户持证困难家庭订阅《杭州日报》,合计52.68万元。

2、夏季高温期间,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清凉”工作,向17382户持证困难家庭和建档困难职工发放慰问金1216.74万元。

3、开展“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共向3543户各类困难群众子女发放助学金868.85万元。

4、开展“阿里巴巴·春风助医”援助,向4364位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1856.465万元。

5、“春风行动”反哺救助617人,金额576.03万元。

6、向5户困难家庭发放应急救助金4.52万元。

7、向161名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特困救助金(助学、应急救助、大病救助),为建档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返乡车票,共计70.395万元。

8、向87户人体器官捐赠者家庭发放一次性慰问金115万元。

9、因市卫计委和市慈善总会未开展“关爱失独家庭”慰问活动,故此项救助项目无支出。

10、向40户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慰问金15.35万元。

11、向2512户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家庭发放慰问金753.6万元。

12、向162名两癌”贫困妇女发放救助金4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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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春风行动项目清单.rar

弘扬工匠精神

做好首届“杭州工匠”认定工作,认定30名“杭州工匠”。宣传“杭州工匠”,举办“杭州工匠”认定发布会,拍摄“杭州工匠”电视纪录片。

2016年以来,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农办、市旅委、市商务局(粮食局)、市建委、市国资委、市科委等10家单位开展首届“杭州工匠”认定工作,通过组织推荐、他人推荐和自荐报名等方式,收集“杭州工匠”报名推荐材料229份。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杭州工匠”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等程序,2017年4月25日,举行“‘中国梦·劳动美’杭州工匠为你喝彩”首届“杭州工匠”认定发布会,对30名“杭州工匠”和20名“杭州工匠”提名奖获得者进行隆重表彰。省市领导赵一德、厉志海、徐立毅、于跃敏、潘家玮、马晓晖、戚哮虎、许明、郑荣胜、陈新华出席,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杜世源参加。

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印发《首届杭州工匠人物荟萃》宣传画册;与市文广集团合作拍摄《杭州工匠》电视纪录片,并于“五一”期间密集播出;开设《杭州工匠》节目专栏,4月7日起每周五晚20:45在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全年播出39期。做好杭州工匠服务管理,8月,向符合条件的17位“杭州工匠”授予“杭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并组织开展杭州工匠疗休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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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政办函〔2017〕43号 杭州工匠认定结果.doc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90%以上规模以上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65%以上参评企业达到C级以上标准,杭州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居全省前列。

加强分类指导,6月,为历年300余家B级参评企业举办升级培训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扩面提质。11月,与欧洲外贸协会、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促进会联合举办“和谐劳动关系和员工沟通机制”企业社会责任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国际视野。全年共有6268家规模以上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参与率91.2%,其中4187家达到C级以上标准,达标率66.7%。以“双爱”和“讲责任、创和谐”活动为载体,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机结合,引导企业“内讲和谐、外讲责任”。修订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指数测评体系,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指数测评,推进区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2017年,杭州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连续第七年浙江省第一。“以企业社会责任评估为载体的和谐劳动关系发展模式”获第四届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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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素质提升

资助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上大学1000名以上,职工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毕业证书由市总工会资助7000元,其中,毕业前被评为区县(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给予学费全额资助。奖励高技能人才8000名以上,本年度晋级,并取得由人社主管部门鉴定、认证、核发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每人奖励500、600、800元。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按其最高档奖励一次。

3月,市总工会启动资助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上大学活动,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报考702人,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考167人,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报考475人,浙江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考554人,共计1898人。经审查,符合资助条件1875人,不符合资助条件23人。8月19—20日,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举办招生入学考试,分别考录职工580人、155人、415人。10月下旬,浙江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招生入学考试,考录职工438人。所有高校共计考录职工1588人。

6月,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杭州市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奖励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本年度晋级职业资格等级并取得人社或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工会会员,每人分别奖励500、600、800元。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按其最高档奖励一次。全市奖励名额不设上限。同时,开发、启用高技能人才奖励工作网上申报平台,方便职工网上自助申请。2017年,全市核发奖励高技能人才8631名,其中高级工7444名,技师1122名,高级技师65名,奖励总金额48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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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职工素质提升汇总表.doc

职工医疗互助

全市参与职工医疗互助人数新增10万以上,累计达到140万以上,发放医疗补助5000万以上。推广医保结算信息查询单替代传统医药费发票,提升职工办理补助便利性。

重新修订《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广泛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政策宣传,让更多的职工知晓医疗互助、参与医疗互助、享受医疗互助,通过减轻职工医疗负担切实改善民生。2017年,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参加人数147万人,比去年增加20万人。截至目前,市本级职工医疗互助已向37137人发放医疗互助保障金5019万余元。(每期职工医疗互助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31日,2017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目前仍在持续结报发放。)其中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互助保障补助22628人,金额2530万余元;重大疾病及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补助14295人,金额2196万余元;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补助214人,金额292万余元。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联通市政务平台,调取医保结算信息,推广使用医保结算信息查询单替代传统医药费发票办理补助,为职工提供办事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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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医疗互助结报汇总1月.xls

职工法律服务

开展法律咨询活动50场以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以上。对申请职工应援尽援,案件办结率、职工满意率95%以上。

组织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到工业园区、社区、工地、劳动力市场等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区域开展法律咨询。每月工伤鉴定日在社保大楼开设工伤保险法律咨询专场,现场受理劳动争议。全年深入基层开展职工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51场,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办法》等法律宣传手册10000余册,接待咨询4285人次。2017年,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7件(含集体争议案件9件),代写诉讼文书36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03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418万元。援助案件办结率100%,结案胜诉率97.09%,职工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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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清单.xls

文化中心建设

杭州市职工文化中心项目竣工,投资1.066亿元。

杭州市职工文化中心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全年工程建设、建筑装修、智能化设备、园林绿化等共计投资1.7亿余元。项目用地面积3.3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筑由三个相互连通的建筑体组成,北面为16层的维权教育综合楼,主要功能为办公、职工维权服务和职工教育培训等;中间为5层的文体中心,主要功能为职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才艺展示等;南面为16层的服务配套楼,主要功能为职工服务配套住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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