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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镇乡(街道)工会直接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2日

杭总工〔2006〕52号  2006年4月27日

  
  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05〕23号)精神,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把外来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市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市每个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选择一个镇乡或街道,开展直接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直接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来杭就业和生活,他们在我市的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加入工会组织的外来务工人员仅为外来务工人员总数的43%,这与我市目前壮大的工人阶级队伍不相适应,与市委提出的2010年外来务工人员入会率达到70%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加快外来务工人员入会步伐,最大限度地把外来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既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批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工会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入会率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中之重的工作。

  二、镇乡(街道)工会直接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应确定一个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镇乡(街道)作为试点区域,在镇乡(街道)党委和工会的领导下,建立“镇乡(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工会委员会筹备小组”,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筹备组长一般由镇乡(街道)工会副主席、副主任或专职工会干部担任,在会员发展超过25人以后,即可召开工会委员会成立大会。镇乡(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工会委员会属基层工会性质,隶属于镇乡(街道)工会领导。

  1.入会对象:在本镇乡(街道)辖区内,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市场、个体工商户中的诚实劳动、守法经营者,凡本人要求加入工会组织的,均可申请入会。

  2.入会方式:外来务工人员要求加入工会组织,而本单位暂无工会组织的,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工会委员会”申请入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会员证。

  3.会籍管理:到镇乡(街道)工会直接入会的外来务工人员会籍管理,采取一次入会、持证流动、进出登记、务工通用的办法进行管理,建立起工会会员动态管理机制。

  4.会费收缴: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后,第一年可免交会费,从第二年开始每人每月一般不超过2元的会费,生活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免交。

  三、切实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直接入会试点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直接入会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试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定试点,制订计划,落实措施,确保试点工作的成功。“镇乡(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工会委员会”成立以后,上级工会要加强指导,按照基层工会“六个有”的规范化标准提出工作要求。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素质培训、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和文体娱乐等工作。市总工会已将这项工作列入今年重点目标考核内容,并在今年适当的时间召开全市试点工作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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