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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推进集体协商质效提升 助力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工作规划(2022—2025)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6日
深化推进集体协商质效提升 助力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工作规划
(2022—2025)

  我市自1995年5月起部署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经过全市各级工会持续努力,实现建会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建制工作初步完成。为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助力“扩中提低”收入分配重大改革的积极作用,全面深化推进产业工人能级工资、新就业形态领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 机制,巩固工作成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前期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定工作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和《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 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 年)》,认真落实省委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和杭州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坚持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产业技术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群体,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为主要目标,深化集体协商工作,拓展集体协商内容和领域,保障职工收入分配权益,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 工作目标
  以全市生产经营正常、已建工会的百人以上企业为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确保合同签订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其中到2025年底实现规模企业集体协商全覆盖。
  (一)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全市单独建会企业积极参与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到2022年底达到50%以上,在此基础上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力争到2025年达到80%以上。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参与率保持在80%以上、知晓率保持在90%以上。
  (二)集体协商代表培训。市总工会每年举办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各区县(市)总工会、有关产业工会结合实际举办集体协商业务培训班,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乡镇(街道、园区)总工会抓好集体协商培训工作,到2025年底,全市各级工会累计培训3000人次以上。
  (三)集体协商典型培育。市总工会对全市集体协商典型案 例进行跟踪研究和深入分析,总结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做法,每年培育一批集体协商典型,在此基础上编辑全市十大优秀 集体协商典型案例选编并在全市工会系统通报。区县(市)总工会每年培育5个典型,乡镇(街道、园区)每年至少培育1至2个典型,到2025年底,全市累计培育市级典型40家,区县(市)级典型260家,乡镇(街道)级典型350家,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集体协商扩面提质。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要重在协商内容和协商成效提升,要着眼健全产业工人技术创新和工作能级等参与分配的机制角度,根据企业(行业、区域)的特点 和实际对协商内容进行“深化、细化、量化”。新就业形态领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重在程序规范,引导和督促企业严格履行集体协商代表产生、启动要约、正式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报送人力社保部门等集体协商的法定必经环节,确保集体协商过程充分表达职工和企业方的意愿和要求,确保集体合同真正履约到位。
  三、 工作内容
  开展集体协商“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形成“春季部署要约行动,夏季推动协商开展,秋季实施质效评估,冬季举行成果分享”的集体协商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以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为总牵引,各项措施同时发力,推动我市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扎实开展要约行动。会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每年根据不同的工作重点、针对特定的群体和企业、行业(区域) 实际情况,适时部署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对提出要约尚有困难的工会,上级工会要给予帮助和指导,必要时可代替基层工会行使要约权。
  (二)依法开展集体协商。分类实施企业集体协商,积极推进行业(区域)集体协商,重点突出新就业形态、产业工人能级和疫情防控协商,全面推动规模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引导企业依法建立经常性的协商沟通机制,开展多层次协商, 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努力解决企业及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
  (三)深入开展质效评估。实施新一轮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代表产生、要约应约、协商会议、审议报送、公示备案等协商程序,广泛收集职工的诉求,切实将职工关心的问题纳入协商内容,增强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坚持以企业自评为主, 外部评估为辅的原则,以评促建,引导企业通过开展自我评估, 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集体协商质量和职工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及企业认可度。
(四)切实开展成果分享。以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为导向,发 挥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重要作用,深入基层直接指导或直接参 与典型协商过程,分级抓好典型培育,对优秀典型的协商过程、 协商内容、关键环节、职工评价等情况留好记录、建好档案。通 过举办现场推进会、成果展示活动、集体协商技能竞赛等形式,固化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工作切实开展。
  四、 工作重点
  (一)产业工人能级工资协商。紧扣“扩中”重点人群,推动企业在技术工人持股分红、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等方面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创新创造类成果奖励、技术技能类津贴、荣誉类专项奖励、学历提升类津贴,建立起基于岗位评价因素、职工能力级别、工作绩效的工资分配机制。通过协商, 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以技能提升推动收入提高,以劳动创造财富,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推动发展成果惠及职工。
  (二)新就业形态专项协商。推动建立工会的新就业形态企业、行业建立健全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依法开展集体协商, 逐步提高劳动者劳动报酬水平。发挥行业工会、头部企业工会作用,就行业计件单价、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劳动定额、报酬支 付办法、进入退出平台规则、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 奖惩制度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事项开展集体协商。推动行业集  体协商,依法确定协商主体、创新协商模式,积极探索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明确行业用工规范和劳动标准。
(三)疫情防控特殊协商。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企业经营发 展现状和职工的现实诉求,重点围绕企业用工的难点、职工关切 的热点开展特殊协商。在开展集体协商中,要突出协商稳岗位、 保企业,着重协商工资待遇问题,支持协商工作方式、时间安排、 带薪年休假使用、劳动保护措施、女职工权益特殊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重点关注交通运输、旅游、餐饮住宿、娱乐 文化、商贸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对劳务派遣、农民工、试用期职工以及疫情防控地区职工等重点群体的权益维护。
  五、 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广评估体系。各级工会要参照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体系,进一步分解细化各项评估标准,构建适合本地区(行业) 和企业实际的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体系,将评估体系转化为集体协商工作业务指引、流程解释、指导手册等,结合实际推广应用评估体系。要将评估体系作为集体协商培训工作的重点内容,使各级从事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和指导员了解评估体系,掌握质效评估工作流程,引导树立新时代集体协商工作的正确导向,推动质效评估广泛、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突出抓好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建设,严格落实全总《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9〕19 号)文件规定,县级工会聘用专职指导员不少于3人,企业比较集中、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 工会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三)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培训的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对新任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各级工会领导、具体负责干部、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以及职工方协商代表,采取就近、就地的方式及时进行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内容包括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和策略技巧学习,实践经验交流、案例分析和模拟协商内容,实现参训人员理论水平和协商能力同步提升。
  (四)健全履约监督制度。加强与人力社保部门沟通联系, 健全完善集体合同审查制度,督促企业将签订后的集体合同依法报送有管辖权的人力社保部门,推动人力社保部门依法履行集体合同审查职责,按规定出具审查意见书。健全集体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要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完善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负责人在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集 体合同履行情况机制,努力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和职工满意度作为履约监督的工作重点。
  (五)营造舆论宣传氛围。利用各种平台资源,广泛宣传集体协商新理念,引导企业(行业)结合当前形势和自身实际开展集体协商,精心培育、宣传推广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努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集体协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借助现代信息通讯技术,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要约、应约、 沟通和协商,运用电子邮件、内部0A、微信群组等形式,征求职工意见建议,履行民主程序,开展有针对性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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