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 | 003357 |
反映标题 | 工会报销过期不能报,根本不知道自己买了基金 |
反映内容 | 您好:我是一名下岗有10年的职工,2014年12月7日生育二胎,2015年3月25日村里组织下岗职工3.8妇女节喝茶,当时看到我带着三个多月的宝宝,朱小慧告知我准备好材料报销医药费,3月底我将材料送去后又告知工会里也能报销,当时我就把住院发票,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吕霞,4月16号吕霞要求我提供出院小结,说是2014年10月的工会文件要求,她也才知道,5月8号告知我由于我超过了报销期限不能报,当时我就在电话里跟她争吵了。现在的问题是,第一,吕霞怪我自己没及时去报,可村里何时开始给下岗职工买工会基金?买的是哪个基金?从未告知过,如何及时?第二,我办二胎准生证社区办理的,都要通过街道,吕霞一句不知道我办证生二胎?难道区政府网站上都有公开的生育审批通过名单,村里会没收到生育信息?第三,在职职工只要是住院了,村里都会第一时间知道并送去1000元的慰问,村里都能查到某人住院,就看不到我住院?在邮寄的医疗保险扣款明细里,明确标注我是在职,在我住院期间就我能否享受住院慰问一事,委托他人特地询问过吕霞,压根就没提工会报销一事,在月子里时我住处的街道都有打电话来询问,反倒是自己的娘家村完全没有一点问候,强调说我生孩子要通知村里,那么村里替我买基金就不用通知我了?第四,吕霞口头答应会再去协商,至今没有消息。第五,下岗职工有很多人且对村里人事变动政策变化知之甚少,因为村里信息不公开,与其说下岗职工不关心村里,难管理,倒不如说村里不重视广大的下岗职工。第五,这事我该找谁说理? |
办理进程 | 已反馈 |
交办意见 |
您好,您系江干区常青经济股份合作社员工,单位为您参加了第三期(2014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由于您于2014年底住院生产,不知道第三期医疗互助补助截止日期是2015年3月31日,单位工会疏忽未将互助补助截止期限及时通知钱丽娜,导致您未能在报销截止期限内来中心办理职工医疗互助补助。您认为单位工会没有及时提醒互助补助政策及补助截止期限,未尽到通知义务,是导致其不能享受医疗互助补贴的主要原因,希望单位能给个说法。
随即,我们联系江干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请其协助解决此事:1、鉴于第三期医疗互助尚处于结算汇总期,6月1日将正式关闭停用,请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及时联系单位工会,让单位出具您因住院生产后一直休产假而未能在截止期限前办理补助手续的书面证明,由区总工会职工 服务中心确认属实,在5月31日前到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理补助手续;2、请区总工会服务中心和基层单位工会务必重视补助截止期限的相关通知,及时提醒员工在规定时限前来中心办理补助手续,逾期医疗互助系统关闭,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补助申请和汇总结算互助期费用。 5月28日上午,江干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反馈,已将上述情况告知单位工会。5月29日,单位工会来市总职工服务中心办理医疗互助补助手续,窗口审核有关材料后依照文件规定给予办理。 |
反映时间 | 2015-05-26 |
反馈时间 | 2015-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