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 | 001482 |
反映标题 | 未交养老保险 |
反映内容 |
尊敬的主席您好!
我代我爸爸向您求助,我爸爸(邓世松)今年68岁,是工会会员,2008年2月入会的,他在我们景芳一区工作了18年(1996--2014),社区一直未交养老保险,大病保险等,工作不定时,没有休息天,在2013年11月份工作时受伤,后在家休养,还未痊愈,社区对他辞退了,现在岁数大了,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我想问一下我们能得到什么补偿?请求主席能为我们作主,希望能得到工会的帮助,谢谢! |
办理进程 | 已反馈 |
交办意见 | 您好,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接到信访件后,立即联系景芳一区所属的景秀社区主任,了解详细情况。社区于1月30复函,表示自景芳一区建成以来,您父亲一直为社区居民提供修理下水道的服务,社区按次结算给予一定的劳务报酬,双方建立的是临时性服务业务关系,未建立劳动关系。我们电话您社区的意见,但您对社区所述不予认可,同时提出希望工会介入,帮助其和社区一起面对面坐下协商此事。随即,我们联系江干区总工会,请他们介入协调此事。2月6日,江干区总工会电话回复,因您与社区协调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您选择走司法途径解决双方的争议。 |
反映时间 | 2015-01-21 |
反馈时间 | 2015-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