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受理编号 001179 
反映标题 关于劳模的困难申请(92岁倪金兰同志)
反映内容 尊敬的工会领导: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次来信,来信者是倪金兰同志的孙儿,此刻的你金兰同志正躺卧在浙二医院的骨伤病房半月有余,鉴于92岁高龄,日常生活上的一些困难,故此像组织申请是否可以给予一定的帮扶。
倪金兰,女,1923年01月01日出生富阳县洞桥镇石羊大队,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为集体养蚕,一直到六十岁左右,五十年代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浙江省劳动模范”,八十年代再度获评“浙江省劳动模范”荣誉,“杭州市人大代表”,“浙江省政协委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开创“小蚕大叶育”科技成果,七十年代受过周总理的亲切接见,一生忠于中国共产党,为集体事业奉献了整个青春年华。以上事迹和荣誉均可在富阳市档案馆查询核实。
老人之前身体状况一直良好,生活基本可以自理,国家也给予一定的劳模津贴,所以生活上未曾让子女担忧,现如今老人92岁高龄,健康状况越来越差,日常需要身边有人护理,照顾饮食起居,前几日稍不留神跌倒在地,导致骨头开裂,送浙二医院手术恢复,情况堪忧。鉴于子女均是农村务农,生活条件一般,由于手术等自费项目收费颇高,再加上以后的生活上的困难,特此向组织申请一些实际的困难补助,望组织上给予考虑帮扶,万分感谢!
老人目前的经济情况:无退休金,享受劳模津贴(700元/月),老年款(230元/月),无生活来源,无其他收入,之前有几年春节还有工会慰问金(不知何故,去年停发)。此次手术自费项目达几万之多,不堪重负。
老人目前健康状况:手术后暂时卧床(能否恢复视情况而定),耳聋,日常起居均由子女轮流照顾。
事实情况确实是由于收入过低,无法与当今社会的生活成本相符,加上医疗方面的不定因素影响,造成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特此向组织申请是否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或者在医疗自费费用上给予一定的减免。
再次感谢您的认真阅读,希望组织上可以给予一定的关注,万分感谢!
联系人:徐强(倪金兰孙)13819134373
2014年08月15日

办理进程 已反馈
交办意见 我部7月份开展省部级以上劳模困难情况摸底工作,关于当事人的情况,富阳市总工会已反馈我部,将在省总工会困难劳模补助金到位后,对我市省级以上困难劳模一并予以考虑。另,该情况已向来信人反馈,并了解到当事人目前尚未在浙二入住,我部将在她住院后上门慰问。
反映时间 2014-08-15
反馈时间 20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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