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新时代劳动者之歌 让职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2018年第8期》 作者: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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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一周,全市职工又将迎来属于自己的节日——五一劳动节,这也让我们不由自主地再次联想到“劳动光荣,工人伟大”这句耳熟能详的时代强音。

要让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建功,拼搏奉献,如果说缺少了获得感与幸福感,也是行不通的。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此之前,有个现实情况是,一些单位尤其是个别企业技术工人对工资分配没有话语权,分多少、怎么分,缺乏公平的机制来保障,导致了分配不公现象的出现,同时也直接影响了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

今年1月17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第八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数据显示,职工上月从单位获得的到手全部货币收入平均值为3608.4元,比2012年增长40.8%,45.5%的职工认为自己的工资水平在所在城市属中等及以上水平。但是,调查也显示,对自己现在工资收入水平“满意”或“比较满意”的职工仅占32.2%。

更加值得关注的是,“2012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70.3%的职工认为当前工资收入水平“一般”或表示“不满意”。这也意味着,5年来,对自己收入感到满意的职工比例仅仅上升了2.5%。

5年来,收入增长了40.8%,为何满意率上涨幅度尚不到3%。究其原因,主要是职工薪资增幅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收入增幅偏慢。过去,八级钳工收入能超过企业领导,现在高级技师的收入有些连车间主任都比不上。

待遇上不去,谁还愿意来当工人?目前我国就业人员7.76亿人,技术工人有1.65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700多万人,仅占整个就业人员的6%。从市场供求看,近几年人才市场的求人倍率上,技术工人的求人倍率一直保持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的水平,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企业对技能型工人短缺的问题反应非常强烈。

技术工人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可或缺的宝贵人才资源,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加强和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不仅有利于增强技术工人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还有利于“劳动最光荣”的理念得到全社会认可,更有利于提高技术工人的社会形象和地位,使技术工人受到全社会的重视与尊崇,使工匠精神得到发扬与光大。

不过,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想使技术工人有获得感,要对美好生活有追求和向往,离不开我们将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一是打通上升通道工人也设立“职级”。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开始关注到了自身价值,钱袋子老是鼓不起来,企业领导、干部都是能评职称,都是有级别的,虽然工人有着“初、中、高”级的区别,但这些在待遇上的体现不明显,技术工人即便达到最高等级——高级技师,其收入也远低于管理岗的起点级——副科级,有些人做了一辈子工人,从第一年进企业和20年之后,收入、地位几乎没太大区别,权益维护老是喊着无法落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就会缺乏着力点,高技能人才也会提不起来“劲”。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其中除了关注技术工人的收入水平之外,就提出了“要强化评价使用激励,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渠道”。这或许也意味着,今后,“职级”不再是企业领导、干部才有的专属品。

二是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但政策激励的对象主要是专业科技人员,技术工人还无法享受有关政策待遇,较多企业虽然对职工创新发明能按贡献大小得到职称晋级、荣誉称号和几百元到数千元的一次性奖励,可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有关要求未得到有力地贯彻落实。因此,不仅要加大对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宣传和引导,提高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推行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还要抓紧梳理有关政策法规和建立相关配套政策,消除企业推行要素激励的后顾之忧;加大政府部门对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工作的指导和推动;要筹建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为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提供客观公正的效益评估,让更多的人愿意当蓝领、立志做工匠,让更多的人立足岗位、精益求精。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以国家层面出台提升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无疑是鼓励劳动者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纲领性文件,只要我们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就能够保证劳动者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唱响新时代劳动者之歌。

(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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